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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婚移民者 生活援助

国民基本生活保障

国民基本生活保障

国民基本生活保障是指,为生活困难的人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制度。
符合条件者不仅获得生活费、居住费、教育费、医疗费等补助,也可享受自立支援服务。 结婚移民者或正在养育韩国国籍未成年子女时亦可享受。

  • 用对象
    符合如下情况的外国人,同时满足①收入认定额标准和②抚养义务人标准时可获得国 民基本生活保障补助。
    • 在国内登录·居留的外国人中,已与韩国国民结婚且本人或配偶有孕在身,或抚养韩籍未 成年子女的情况(包括离婚、配偶死亡的情况)
    • 和配偶的韩籍直系尊属(父母、祖父母等)共同生活或居住的情况。此外的外国人无法成 为国民基本生活保障对象,但是如果家庭内有韩国人,则该韩国人可以成为保障对象。
    ① 家庭收入认定额(收入额+财产换算后的金额)低于受惠者评选标准的人(现有 中等收入的一定比例*)
    • (19年) 生活费补助 30%, 医疗补助 40%, 住房补助 44%, 教育补助 50%)
    ② 没有抚养义务人(直系亲属及其配偶),或者有抚养义务人但没有抚养能力,以 及无法接受抚养的人
    • 根据个性化补贴改编(2015年7月)规定,教育补贴不再适用于抚养义务者标 / 根据第1次基础生活保障综 合计划(’17.8月)住房补助不再适用抚养义务者标准(’18.10~)
  • 援助内容
    生活补助:发放维持日常生活所需的基本费用,包括衣服、饮食、燃料费等
    • 供给额:生活补助最低保障标准(标准中层收入的30%)减去家庭收入认定额
    居住补助:按照居住地、居住类型、家庭规模等发放维持稳定生活所需的补助金和修缮维护费
    • 供给额:针对租房家庭以受惠者实际租赁费为依据,根据各地区标准租赁费、家庭人员数、收入认可金额分等级支付。拥有自家房屋家庭根据房屋老旧程度,将维修范围具体分为小范围维修、中范围维修、大范围维修等,并根据受惠者收入认可金额分等次支援维修费用。
    教育补助:入学金及学费、教科书费、辅导书费、学习用品费等
    • 小学生 : 副教材费 132,000 / 学习用品费 71,000
    • 初中生 : 副教材费 209,000 / 学习用品费 81,000
    • 高中生: 副教材费 209,000 / 学习用品费 81,000/ 教材费(相应学年正规课程全部教科书) / 入学费/授课费 (由校长通知的全部金额)
    分娩补助:受益人分娩(包括预产)时,每出生一名子女就发放现金60万韩元
    丧葬补助:受益人死亡时,为每名死者发放补助75万韩元
  • 流程
    访问邑、面办事处或洞居民中心,提交“社会福利服务和补贴提供(更改)申请 书”后,
    即可办理国民基本生活保证对象申请。
    • 提交申请书后,负责的公务员就开始审核申请者是否有资格。
    • 自申请之日起至30天内,最晚60天内将告知是否为受惠者。
  • 咨询
    保健福利呼叫中心 129

※ 本手册以2019年4月为准编写而成,根据查阅时间部分内容可能有所差异。